聚丙烯酰胺本身是無毒的,因為它在進入人體后,絕大部分在短期內排出體外,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入。多數商品也不刺激皮膚,只有某些水解體可能有殘余堿,當反復、長期接觸時會有刺激性。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PAM及其水解體是低毒或無毒的。PAM的毒性來自殘留的丙烯酰胺單體和生產過程中夾帶的有毒金屬。丙烯酰胺為神經性致毒劑,對神經系統有損傷作用,中毒后表性出肌體無力,運動失調等癥狀。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應用于水的一般凈化處理時,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需在0.05%以下。
一旦誤食聚丙烯酰胺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救治:
1、馬上就醫遵照醫囑接受治療,這也是最安全最可高的方法;如丙烯酰胺被吞服,須服以大量水,誘吐 ,洗胃;但不省人事者,不宜進行催吐,應立即送醫院救治。
2、當就醫條件不具備時,譬如在遙遠的山村交通不便,可以采用食療的方法進行解決,以減少聚丙烯酰胺對人體的危害,力爭把傷害降到最低。
防護措施:生產過程中加強預防措施,設備應密閉,加強廠房通風,控制濃度在容許線 之下,操作人員應穿防護工作服,以防止皮膚反復或長時間接觸;戴防護眼鏡,以防止 眼睛的接觸,工作服如被濺及或受污染,應每天更換,可滲透的工作服如被弄濕或受到 污染,應立即脫去,生產現場應裝備安全信號指示器。